Wednesday, November 02, 2005

號碼可攜服務上路, 門號「跳槽」八成失敗

http://tw.news.yahoo.com/051101/19/2hbk0.html


碼可攜服務上路 分手太難!門號「跳槽」八成失敗

【中時電子報 】

馮景青/台北報導大哥大號碼可攜上路半個多月來,八成消費者遭退件,原因五花八門,包括積欠費用未繳、處理不及、資料不齊全、契約書遭塗改、字跡潦草、字體前後不一致、送件逾期、未寫轉移日、未寫原服務商、查無記錄等。

手機網站「PhoneDaily手機報」指出,近來接獲不少網友投訴,表示申辦號碼可攜受到刁難。經查閱電腦統計資料,從號碼可攜受理日期十月十三日開始到十月廿六日止,兩周內共有二九五一○件轉移申請,只有三二四四件順利轉移,轉移失敗率超過八成。

PhoneDaily手機報總經理何建邦指出,實地走訪各電信公司門市發現,消費者遭退件、駁回的理由洋洋灑灑,但撇開積欠帳單話費、合約未到期也未繳解約金這類明顯資格不符的例子,其他理由都存有極大灰色空間,讓消費者難以心服。

此外,電總昭告的號碼可攜服務轉移作業「四個工作天」也跳票,門市服務人員甚至建議想跳槽的消費者,填寫預定轉移日時,訂在申報日之後的十天,成功機率比較大。部分承辦人員私下表示,因為有些移出業者收到了「分手通知書」後,刻意拖延到快接近「轉移日期」時才處理,然後以「申請日與轉移日太接近,處理不及」或「逾期失效」等理由駁回,消費者將轉移日期填晚一點,成功率才會大為提升。

====================
消基會應該介入調查一下, 公佈是哪些不肖業者從中阻撓NP.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