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大股東上下其手:吳東進吳統雄涉內線交易 被起訴
董監事,大股東上下其手:吳東進吳統雄涉內線交易 被起訴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1/2841261.shtml
吳東進吳統雄涉內線交易 被起訴
■ 記者何祥裕、蔡靜紋、李恆宇/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左)和台新金控監察人吳統雄(右),昨天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本報系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及台新金控監察人吳統雄(當時為新壽顧問)涉嫌在91年6月公司對外宣布調降財測前,共計出售或融券放空新光金控股票2,000餘張,昨(12)日台北地檢署將兩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這是國內首宗金控合併案涉及內線交易被函送,更是第一次有金控負責人因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被起訴。
至於同案被告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新光金控監察人黃和鎮、新纖會計高桂美、新光建設管理部經理郭裕源與新青投資負責人林啟增,也被刑事警察局依違反證交法函送。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上述五人出脫新光金控持股3萬多張,並無積極證據證明有內線交易犯行,因此一併做出不起訴處分。
吳東進和吳統雄目前均在國外,無法取得其直接的回應說法。
檢方起訴吳東進和吳統雄,主要理由是新光金在91年6月25日下午在宣布新光金、台新金合併案,會中列舉增提196億元壽險責任準備金、新壽辦理減資後增資及調降財測等措施。檢方認為,該訊息足以影響新光金股價,但是在訊息發布前,吳東進在6月19日到20日,連續藉由實穗與新實公司,賣出新光金股票1,510張;吳統雄則在同月13日到25日融券放空650張新光金股票。
據了解,檢方調查時,吳東進與吳統雄均否認犯行,不過,證人新實財務部經理陳建利坦承,是吳東進透過秘書指示下單。代吳統雄放空股票的台新租賃財務部經理武麗玲,雖然稱放空是自己專業判斷,但武也承認從未放空股票過,檢察官不採信武的說法,認為吳東進兩人涉嫌違反證交法事證明確依法起訴,並以連續犯為由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法務部長施茂林日前曾私下表示,「司法單位正針對一件上市公司負責人內線交易案進行調查珥」。外界猜測,施茂林所指即是新光金控公司涉嫌內線交易一事。
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於91年6月25日宣布推動合併案,但是宣布後八天內,台新金就因換股與新壽減資合併問題談不攏,而在臨時董事會宣布重新評估,使得合併案因而告吹。
當時合併案宣布後,新光金與台新金股價先漲後跌,到破局日新光金股價下挫已達28%,引起市場投資人不滿,刑事警察局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隔年便到公司蒐證,並請新壽、台新租賃、新光實業、台証證券等相關證人協助調查。今年初將全案將吳東進、吳東亮七人等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2005/08/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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