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投草案: 一般性公投案則放寬為僅需達投票權人總數的四分之一同意就算通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2761880.shtml公投門檻 政院擬大幅降低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回應公投促進會的要求,大幅降低公投提案、連署及通過的門檻;此外,為配合國大通過公投入憲,增列「領土變更案」及修憲案的公民複決。
而原立法院擁有的公投提案權遭取消,改由行政機關經立法機關同意後提出。
不過,依目前政治生態,行政院未來提案將很難獲得立法院同意,行政機關還是難以取得發動公投的權力。至於公投通過的門檻大幅降低,則有利於民間團體推動公投。
依現行公投法,公投的發動有三種模式:立法院提案、人民連署,以及由總統提出防禦性公投。
行政院修正草案的重點包括:
悆降低公投提案門檻。將現行規定的提案人人數是全國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降低為「萬分之三以上」;連署門檻由現行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降低為「百分之一點五以上」。
悆放寬一般性公投案的通過門檻。憲法修正案與國土變更案的複決,仍維持須有「過半數」投票權人同意的高門檻;一般性公投案則放寬為僅需達投票權人總數的四分之一同意就算通過。
悆刪除依政黨比例組成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設置規定,避免審議委員會遭多數黨操控,主管機關也由行政院改為中選會。
國親黨團均抨擊,行政院的修正案根本是針對目前在野黨在國會是多數的現實而修法,而且幾乎是去年總統大選前綠軍對公投重要主張的復辟,行政院版修正案休想在立法院過關。
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也在昨天院會中代表市長馬英九發言,針對「行政機關擁有公投發動權」與「總統發動防禦性公投」表示不同意見,並主張應明文禁止「公投綁總統大選」。
行政院長謝長廷裁示,他知道此案是高度政治性法案,朝野爭議性仍大,可以交到立法院好好去討論。
負責審查此修正案的政務委員許志雄說,從在野黨的論調看,似乎公投法怎麼修「他們都有意見」。他說,行政院這次修法,是讓公投的內容更合理化,也符合先進國家的想法,如行政院擁有公投發動權的設計,就是要讓兩院合作才能做好公投。
【2005/06/30 聯合報】
1 Comments:
非常有趣,
這草案若是通過,可以看到
尤其是遇到50%贊成,50%反對的案件,
舉例:
1月公投:有1/4投票權人總數通過停止核四,
2月又公投有1/4投票權人總數通過繼續興建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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